李强律师亲办案例
开发商虚假宣传——一纸律师函达成和解
来源:李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3
浏览量:1362

20156月秦先生夫妇购买了武汉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武汉市南湖某商铺一套,面积75.29平米,价值416.8万元。秦先生夫妇反映称该公司在楼盘开售之前通过发放宣传册、海报等方式对外进行宣传,声称中百仓储、欢乐空间、麦当劳、肯德基等大型知名品牌商家已签约入驻,并在签合同的前期接洽过程中宣称该商铺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投资潜力巨大,后期可以每平米租金四百元的价位出租,秦先生夫妇的投资心理瞬间被点燃,跃跃欲试。更有甚者,该开发商刻意在开盘当天串通某些公司高层到现场参加开盘仪式,使秦先生夫妇误以为真,遂以每平米5.5万左右虚高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商铺。随后秦先生夫妇发现中百仓储、欢乐空间、麦当劳、肯德基等大型知名品牌商家根本没有入驻,该公司分明是虚假宣传,欺骗购买者!秦先生夫妇称该商铺直至本律师介入纠纷时也无人问津,更别提以购买时该公司宣称的高价出租了。秦先生夫妇本想做点投资,但由于该公司虚假宣传,购买了该公司房产后受到了巨大损失,内心焦急万分,多次找该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合同,该公司都避而不见。

本律师在充分了解该纠纷的基本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考察,搜集相关证据,深入分析研究案情后认为:武汉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中百仓储、欢乐空间、麦当劳、肯德基等大型知名品牌商家已签约入驻,并在开盘当天串通某些公司高层到现场参加开盘仪式等商业手段炒作自己,造成该楼盘炙手可热、一房难求、升值空间巨大等假象,诱使投资人和购房者纷纷前来,虚推了该楼盘的价位,使作为投资人的秦先生夫妇以每平米5.5万左右虚高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商铺,后期又得不到收益和回报,蒙受巨大损失,苦不堪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广告法 》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都必须承担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责任。秦先生夫妇要求解除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当得到支持!本律师遂一纸《律师函》正告该公司,该公司在收到本律师的函件后承诺将积极与秦先生夫妇友好协商,想办法尽快解决秦先生夫妇的合理要求。现该纠纷双方已达成和解,秦先生夫妇再也不用守着无人问津的商铺艰难度日、整天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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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强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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